清城区财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
2013年主要工作设想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大力贯彻实施市委提出的“桥头堡”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五大财政”的目标,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各方面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扎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2012年,清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6,833万元,同比增长4.71%。其中税收税收完成78,884万元,增长1.95%;非税收入完成47,949万元,增长9.59%。
今年以来,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国际上,欧洲主权债务陷入深度危机,全球经济发展逐步趋缓;从国内看,国家宏观调控效应进一步显现,房地产等主要依靠银行资金运作的行业和企业受到较大的冲激。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我区财政收入重点支柱的房地产、建安行业,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影响,相关税收收入增幅不大;另外,由于经济持续放缓,企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利润空间下降,也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来源于工业企业的税收增幅也逐渐放缓。此外,国家实施一系列“减税减费”的积极财政政策,也使地方收入减少。2012年,省在原来取消和停征1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了9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随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停止征收,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也逐年减小。
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区财政部门坚持把“聚好财”作为第一要务,做到依法征管、应征尽收。一是坚持收入目标责任制、领导挂钩征收单位制度、联席会议等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二是强化财政部门在收入管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加强与国税、地税等征收部门的协作与联系,定期组织分析、跟踪收入进度。三是加强征收管理,积极推行重点税源专项检查,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疏通税款流通渠道,加大督查、监控和催缴力度。四是落实有关奖励制度和扶持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培植和稳固税源。
(二)积极推动和落实市、区各项重点工作。今年是 “改革年”,我区面对的改革发展任务非常重,如实施区域调整、市部分职能下放、学校布局调整、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等,这些改革都和财政息息相关。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1、积极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政策。省市在今年陆续出台了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主体功能区规划财政政策、财政配套资金差异性方案等,区在今年也出台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方案。为此,区财政积极配合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积极配合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政策,增强市财政实力。我区作为市辖区,也是重点发展区,积极配合市政府出台政策,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企业,每年对市区所属企业纳税大户进行奖励,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二是对乡镇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增强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能力。为了激励各街镇发展经济,开拓税源的积极性,我区新修订了对街镇的财政税收分成体制,将税收分成比例由原来的13%提高到20%,增加区级对街镇转移支付支出约3,000万元,街镇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大幅提高。三是加强对生态调节区补助,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飞来峡镇是区的主体功能规划方案中的生态调节区,在工业发展上受制约,为了确保该镇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区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补助运作资金,以确保飞来峡镇的正常运作。
2、积极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市有关区域调整的精神,从2011年10月开始,区财政局就对市下放部分事权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在市计划下放的单位中取得测算数据,为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基础数据。在今年3、4月期间,区财政部门根据调整初步方案内容进行了多次测算、对比,并根据财权、事权相一致原则,向市政府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区在调整利益共同体财政体制的意见。通过我区多次反映,市政府将执行了差不多10年的利益共同体财政体制作出了调整,将原来税收按市区67%:33%比例分成调整为市区65%:35%分成,并从2013年起每年向我区提高1个百分点,直至调整至市区60%:40%分成。
3、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财政机制制度。根据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需要,区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发改、卫生等部门及时完善了相关机制制度,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今年,先后制定了《2012年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任务核定及结余分配方案》、《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方案》、《2012年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奖励方案》、《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奖励方案》等机制制度。另外,根据上级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精神,配合审计等部门对我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进行清理核定。此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的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根据“本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原则和卫生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使用专项资金。
4、大力抓好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根据我区今年的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计划,扎实做好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工作。一是做好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了土地开发计划。二是积极协调好市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抓好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三是指导和帮助街(镇)做好土地挂牌出让等工作。2012年,区土地储备中心办理挂牌出让储备土地6宗305.87亩,成交金额56,481万元,受街、镇委托办理出让储备土地10宗共504.95亩,成交金额59,411万元。
5、努力筹措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支持新区二期市政道路、飞来湖周边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并坚持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拨付,按照集中支付的要求,全年累计审核拨付各种工程进度款450宗共计76,753万元,确保了市、区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清远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办法(2009-2020年)》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方案措施和配套政策,完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从2012年开始,提升城镇免费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标准提升到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标准一样,小学550元/每生/年,初中750元/每生/年。低保方面:从2012年1月起,我区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由300元/人月调整提高至36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10元/人月调整提高至260元/人月,保障标准接近珠三角发达地区水平。1-12月共支出低保资金2454万元。社会救助方面:纳入财政预算141名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472元政府救助;纳入财政预算2200名“五保户”足额落实440元/人/月的五保供养标准,并落实丧葬费补助待遇。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在医疗方面得到较好的救助,每年可享受300元定额门诊现金补助,每年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可享受在7000元内全额报销;而且医疗费用垫付困难的,在乡镇卫生院范围内,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定额医疗费用担保。劳动就业方面:大力支持开展“就业援助服务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20万元。医疗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清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救助,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1-12月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408万元。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62.37万人,基本实现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社会保障方面,不断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流程,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17万多人,全年支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资金4277万元。
(四)认真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1、扎实抓好惠农资金的申报和发放。一是及时下拨中央良种补贴资金。根据区农业部门核实的对象、面积、金额,下拨了2012年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34万元,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二是抓好粮食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田基础建设补贴等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发放,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2600万元。三是抓好渔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共发放渔业补贴资金183万元。四是积极向上级申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一乡一品”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发展资金共460多万元。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共为52家中小企业争取到各项扶持专项资金718.13万元,其中中小企业项目:贷款贴息项目2家共97万元,技术创新项目4家共100万元,服务体系项目2家共25万元,技术改造项目1家30万元,市场监测系统建设项目3家共2.4万元,节能专项项目10家共208万元,清洁生产奖励项目7家共35万元,参展企业展位费补助项目3家共1.9万元,名牌带动战略奖项目5家共40万元,中央地方特色产业项目1家100万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家10万元,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示范基地)项目1家30万元;外经类企业扶持专项资金:扩大内销项目8家共30万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3家共6.83万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项目1家2万元。
3、及时兑现财政奖励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扶持企业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共兑现奖金61万元,奖励企业9家。
4、继续做好各类“下乡”财政补贴兑付工作。2012年,我区兑付“家电下乡”产品共53013件,兑付资金2627万元,办理家电“以旧换新”121669件,兑付补贴资金3362万元。
(五)深化财政改革取得新成效。
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入。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省、市的要求,2012年我区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7月1日首先在区财政局、区纪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等6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8月份起,区直54个部门预算单位均实施了公务卡结算改革,并从10月起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区共办理公务卡641张,公务消费888万元。开展公务卡结算改革,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防止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以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抓手,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至12月31日止,国库动态监控共出现526个疑点预警,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用款申请预警282个,直接支付预警13个,授权支付预警3个,内部制衡预警185个,代理银行预警37个,资金安全预警6个。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自2011年投入使用以来,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财经纪律、发挥资金效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非税”收入管理迈上了规范化和信息化。按照省、市的要求,大力实施“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改革,建设全区“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系统,将全区的“非税”收入纳入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完成了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举办了培训班4期,共有209个上线单位参加了业务培训,整理了领票单位信息,制定了用票计划。此外,结合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加大对“非税”收入汇缴过渡户的清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严格“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据票的印刷、保管、领购、审验、和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行为;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国库专户,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的管理。
3、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明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对专业性较强、限额以下的项目采购,由采购单位依法组织分散采购。通过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既体现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灵活性,政策性,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截止12月31日,共办理采购项目800项(不含协议供货和协议维修刷卡部分),预算金额11680万元,实际金额11313万元,节约资金36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14%。
4、财政投资评审绩效显著。2012年,完成审核工程预算项目312宗,预算审核送审金额96,732万元,审定金额87,289万元,审减9,443万元,平均核减率9.76%;完成工程结算审核100宗,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8,571万元,审定金额29,325万元,审减金额9,246万元,平均核减率为23.97%。通过加强投资评审工作,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
(六)财政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1、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财政监督管理“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加强监督、提高绩效,信息公开”的方法要求,研究制定了《清城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约束和内部监督制衡,从机制制度上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2、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精神,从财政专户设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各街镇财政所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并对各街镇财政所自查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今年6月中旬,省财政厅检查组对我区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充分肯定了我区的清理整顿工作。此外,重点对2010至2011年度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等项目的拨付和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3、进一步加强街镇财政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要求,围绕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公开公示工作制度、抽查巡查工作制度、基层财政资金申报制度、为民服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4、加强全区债务管理。今年区财政局牵头对全区的债务情况进行了清理,主要是清理投融资平台、统计现时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从源头控制新增债务等。
5、全面完成农村“三资”清查工作。按照区的要求,组织全区各街镇开展农村“三资”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区农村资金、资源和资产情况。统计资料表明: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区各镇农村集体(含社区)货币资金56,159.89万元,资产111,747.43万元,资源面积1,047,653.28亩,债权10,367.48万元,债务17,318.73万元。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对建立村级“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下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6、严格公积金管理。坚持贷前严格审核,审批严格把关,贷后跟踪管理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同时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帮助。1-12月,单位汇缴公积金约1.95亿元;缴存余额4.03亿元;贷款余额3.74亿元,占缴存余额的92%。共办理审批、提取、退款、贷款共6489宗,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理27宗。
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核销手续,共办理核销国有资产10宗金额(账面原值)4,513,522元;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和资产租赁管理,1-12月租金收入161万元;收回了源潭镇文化娱乐中心、搬运站仓库、旧水电所办公楼、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旧办公楼等4宗储备物业;通过法院依法处理了非法占用龙塘107国道边的土地问题。
8、加强财政干部队伍管理。以开展“正风”行动为重点,大力治理“庸懒散软”,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财政干部的执行力,提升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筑牢了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二、2013年主要工作设想
2013年,财政工作要做到以人为本、理财为民,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城的核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宏观的视野,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建设“五大财政”,促进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区的实际,2013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33,176万元,增长5%。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还不明朗,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仍将从紧调控,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效仍不明显。此外,从2012年11月起,国家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税收也带来一定的影响。财政运行中减收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入方面,仍然面临着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的影响,存在着不确定因素,结构性减税影响仍然较明显。支出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重点改革、“平安清城”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刚性强、压力大。为此,2013年仍然要把“聚好财”作为第一要务,想方设法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做到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财政收入的监测分析和财政运行分析,增强收入分析的预见性和前瞻性;继续完善抓收入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检查,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切实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信息化和规范化促进“非税”收入管理的进一步完善;继续盘活国有资产,有效增加财政收入。
(二)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区重点项目和重点改革。根据区域调整、市部分职能下放和财政体制调整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的衔接,理顺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为各项重大改革提供财力支持;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继续完善财政政策和措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推动城市“扩容提质”。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城乡发展。一是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公共安全、环保等社会事业投入,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三是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加快发展。四是落实种粮直补、农综直补、农机补贴等惠农资金,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五是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促进我区社会协调发展。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一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国库动态监控,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支出管理,建立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集中监管体系,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二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法规执行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人、供应商和中介机构的采购行为,打造“阳光采购”。三是深化财政建设资金的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性投资评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高效。五是强化内审工作,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理财行为;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继续以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重点,扎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依法理财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我区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